快看!武汉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来了

今天,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发布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从今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均可申领。

记者了解到,武汉失业补助金的补助标准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为6个月,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

中心城区失业人员可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市直社保服务→其他业务·失业补助金申领”,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请手续。新城区失业人员柜台办理可前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武汉失业补助金采取当月申请、次月发放的方式,发放至汉口银行账号。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汉口银行的,失业补助金直接发放至社会保障卡,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汉口银行账号。此外,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补助金: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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