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销分新规”存误读 交警提醒:避免扎堆“销分”

西陵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违法处理大厅里众人扎堆销分 通讯员 刘梦竹 摄

最近,微信朋友圈热传一条消息,内容是“自2018年3月1日起驾照销分有新规定!”消息一出,不仅朋友圈疯传,好多车主扎堆跑到各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这个“新规”是真是假?2月26日,宜昌交警通过官方微信回应,并发布重要提示,“销分新规”存误读,只是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了网上处理渠道,窗口办理不受任何影响,希望市民不要盲目跟风扎堆销分。

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不受影响

“3月1日起实行销分新规”是否真实?记者带着读者的疑问采访了交警支队相关部门,据相关负责人回应,网上疯传的信息存在误读,最关键的,窗口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维持现状,没有新的变化。

据了解,3月1日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包括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仍按现有政策办理,处理流程及条件均不变,车主们大可不必扎堆处理。

“销分”新增了网上处理渠道

据悉,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简单来说,就是: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了网上处理的渠道——“交管12123”APP。但处理之前,必须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再进行绑定对应车辆,并且无面签限制要求。

一人最多备案三辆非本人车辆

公安部交管局明确表示,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另外,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三类车违法只能窗口办理

此外,当驾驶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交通违法事故后,能否在网上处理?公安部交管局称,通过“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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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APP绑定流程

第一步:填写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与车主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及其他等信息。

第二步:提供三张照片,一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二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三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

第三步: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三峡商报 记者 冯婷 通讯员 朱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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