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布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
水质总体良好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月13日,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2017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水质总体好转,22条主要河流的49个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占85.7%,较2016年提高16%,水质污染较重的劣Ⅴ类断面比例6.1%,较2016年下降15.1%;纳入国家与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纳入省跨界断面考核的7个断面全部达到优秀等次;全市1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市14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7.9%,与2016年相比增加4.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较2016年分别下降4.9%、9.1%。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5个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宜昌高新区、夷陵区),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9.3%、6.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8天,优良率70.7%,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3项指标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
随后,新闻媒体记者代表就水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环境执法等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2018年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全面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绿色福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峡日报 记者杨婧 通讯员罗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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