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严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污染

2月12日记者获悉,市环委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扩大禁放区域,严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造成重污染天气。

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显著抬升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的浓度。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每年也有不少例证。

在“全面禁放”的基础上,今年春节,宜昌市将进一步扩大禁放范围,主城区各区执行既定禁放要求,各县城和主要乡镇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其中宜都陆城、枝城、姚店、红花套,枝江安福寺,当阳玉阳、王店等乡镇(街办)执行全域禁放要求。2018年逐步实现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放。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艰苦性、复杂性,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将城区“禁放”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巩固城区“禁放”成果。同时积极推进、指导各县市区的“禁放”工作,将“禁放”工作延伸到各县市区乡镇,在农村积极推广“电子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全城皆知要禁放”、“家喻户晓促环保”。(三峡日报 记者杨婧、通讯员李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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