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公布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宜都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县市,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青龙村、鄂州市鄂城区长港镇峒山村、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幸福社区建设标准主要有三大方面,公共事务管理有序,民主协商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等;社区综合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服务功能完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色主导产业等;社区文明祥和,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邻里关系融洽等。(湖北日报 记者杨麟、通讯员万强、实习生张心语)
《湖北日报》2018年2月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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