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环保局公布2018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29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环保部门重点监管。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是按照环保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以环保部审核通过的2016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库为基础,经过筛选并多方征求意见后确定的。
根据排污种类的不同,宜昌市将重点排污单位分成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其他共五类,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有73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4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9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5家。同一家企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属不同类别。
名录公布后,宜昌市将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对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三峡日报 记者杨婧、通讯员黎泽玉)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