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7日于洪山礼堂举行的大会发言中,省政协委员、宜昌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宜昌市委主委陈和春代表宜昌,为“加快推进长江生态修复与治理”鼓与呼。
这已是宜昌市在本次省“两会”上第20次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发声。
“建议建立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希望提升河道污染综合治理能力”“对宜昌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给予专门支持,加强对精细化工的引导扶持”……连日来,关于如何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来自宜昌的代表、委员们的发言从未停歇。
落实长江大保护,已成为全体宜昌人民的共识,只为共护一江清水东流。
点赞成绩单
“宜昌在长江大保护中来真的、来硬的、来实的,体现了大担当!”这是与会代表在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回顾去年宜昌工作时的一致声音。
位居长江中上游接合部,处在长江湖北段上游的宜昌,不仅要位置上游,工作更要“上游”,这是时代和历史赋予的特殊使命。
去年,宜昌市强力推进沿江134家化工企业“关、搬、转”,首批依法关停企业25家;取缔长江干线及支流非法码头151个,修复和复绿长江岸线20.5公里;关闭沿江排污口26个,全面取缔清江流域网箱养殖、投肥养殖和围栏围网养殖……
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的结果,也是代表委员积极履责的结果。
去年9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宜昌环保世纪行活动,组建7个督导小组对全市14个县市区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地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政协组织了由多部门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课题组,提出要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尽快出台《长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明确生态补偿责任主体,确定生态补偿对象、范围,推进建立长江流域水质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直面新问题
进入新时代,落实长江大保护面临新的考验。
省政协委员、民盟湖北省委常委黄艳提出的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建言,特别是关于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污废水处理问题的分析引起与会人员广泛关注。
参会的省领导现场直接回应,并客观剖析了长江中上游特别是宜昌段长期以来存在的船舶污染综合治理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抓紧谋划,尽快解决好船舶能源转换。
在多天的审议和讨论中,代表、委员对宜昌市当前推进长江大保护面对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
固废垃圾处理需大力解决。船舶行经长江宜昌段,每年带来逾8000吨的固体垃圾、5万吨的含油污水和5万吨的生活污水,问题不容小觑,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解决。
化工产业转型需更多支持。在后续治理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中,企业的关停、搬迁涉及职工安置、债务化解、土壤污染治理等系列问题,需要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码头岸线治理需加快推进。宜昌不少自然保护区内的码头设施拆迁再建需要资金;城市排污口取缔涉及老旧城市管网的重新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又受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建设禁止性规定制约等因素影响,全面整治和取缔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越是认识深刻,就越明白任务的艰巨。”此次代表宜昌作大会发言的陈和春委员说:“从宜昌长期以来的坚持和作为看,我们早就有了壮士断腕的决心。”
建言“开方子”
有问题不怕,解决了就是潜力。
替代能源要推进。鲁结根代表建议,与有关部门协商增加三峡电量留存湖北额度,优化湖北能源结构,降低我省工农业用电成本。在此基础上对我省境内沿江码头实施岸电供电设施建设,减少停港船舶采用自用柴油发电机使用,从而有效降低港区油水污染。
顶层设计不能少。尤大海代表、张崇超委员一致建议,对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进化工园区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好安全环保、能耗指标等因素,确保10年后技术装备不落后。
补偿机制有必要。陈和春委员、曹宏伟代表、万丹委员说,要出台生态优良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加速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建立长江流域水质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基层实际的政策,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厂运行实际,持续推进污水治理。
提高认识不能松。李万清代表说,建议在研究支持化工企业搬迁政策措施的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民众对化工企业的误解,让企业和职工也有“获得感”。
千帆东进,浪淘碧江。集体智慧之下,宜昌将以更大作为共护一江清水东流。(三峡日报 特派记者 雷鹏程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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