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环保工作目标确定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2%以上

10日,2017年宜昌市环保局长会议在城区召开。今年,全市环保系统将紧紧围绕绿色发展工作目标,以长江大保护为主线,重点抓好质量改善、转型升级、环保改革、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明确了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目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6年下降5%、5%、2.8%、2.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4%。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2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以上。纳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纳入湖北省跨界断面考核的7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均大于7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生态环境指数处于“良好”区间,保持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将围绕环保责任落实,开展环保督察,加强环保法治,强化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围绕转型跨越升级,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抓好环境污染源头管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和排污许可等制度改革实施。

持续开展超标流域限期达标行动和长江(南津关至云池段)水质改善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整治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排污口。严格实施扬尘治理、秸秆垃圾露天禁烧、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及重污染天气管控等工作措施。2017年6月底前,淘汰或改造全市范围内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三峡商报 记者王英,通讯员罗继涛 王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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