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今年有望出台

宜昌市委召开立法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3月8日,宜昌市委首次召开宜昌市2017年立法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吴海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是市六届人大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7--2021年)》和《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纳入本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将于5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还将对《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宜昌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4部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吴海涛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重点是要做到认识到位、理念到位、机制到位、执法到位。要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重大意义,将地方立法权转化为法治、改革、发展和制度优势。要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依法立法、推进科学立法、加强民主立法、严格备案审查。要健全“五位一体”的立法工作机制,精心锻造专业化立法队伍,全力加强立法保障与宣传。要着力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刘学甫指出,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增强地方立法特色,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确保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逐步开展法规实施监督工作。要切实加强地方立法队伍建设,科学有序推动地方立法,为宜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领导尚葵、吴康年、张鹏等出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马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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