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汽车年检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误读 新出厂车需配备

12月27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网上传言“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是对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

据介绍,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由于这是新增的汽车安全装置和结构方面的规定,因此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并不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前已出厂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更不适用于在用的汽车。

市车管所提示,尽管网传的是误读,但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其是否按规定配置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三峡日报 记者龚昌俊、通讯员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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