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决定
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明年1月3日开幕
12月27日,市政协召开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决定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3日至6日举行。会议由市政协主席宋文豹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纪委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通报;协商讨论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宜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宜昌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范围;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审议了《市政协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市委常委、副市长袁卫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市政府秘书长蒋正雄应邀出席会议并通报相关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徐炜、黄惠宁、望蓉、马宏彦、谭业明、张发卫,秘书长谭卫国出席会议。(三峡日报记者王莹、通讯员周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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