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鼓励社会资本建停车场

撤销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记者26日从全市城管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获悉,为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我市正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基础,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管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住建部门承担的园林绿化管理全部职责于2017年底划入城管部门。

同时,撤销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部分行政处罚权将划入城管部门

推进综合执法中,部分行政处罚权将划入城管部门。行政处罚职责移交后,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不变,住建、规划、环保、工商、公安、水利、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协同城管部门做好城管执法工作。

据悉,2018年底前我市将下移执法重心,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可向辖区街道(乡镇)、开发区、园区派驻执法中队,各区一线城管执法人员的比例达到辖区城管执法人员总数的85%以上;2020年底前,优化执法力量配备。同时,鼓励本地大专院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鼓励市委党校开设城市管理课程。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

城管部门将科学实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和空中喷雾降尘去霾,制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同时,将着力疏通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提高路网运行效率;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的行为。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共享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共享车辆种类及数量。

新闻链接:城市管理执法范围

城市管理执法的具体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职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职责;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职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职责;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职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公共场所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职责。

城管部门在履行上述行政处罚职责时,可依法行使相应行政强制权。(三峡日报 记者 荣飞 通讯员 黄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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