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纠正你身边的问题法规,只需寄出一封信

12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是全国人大首次公布对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成绩单。

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五起由公民、组织提起的审查建议案例。

案例一:2015年10月,潘洪斌骑着一辆南浔号牌电动自行车经过杭州市一路口时,交警扣留了他的电动车并要求托运回原籍。而根据条例规定,这笔托运费,还要由潘洪斌来出。他认为该行政强制措施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予以审查。6个多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函件,函上的内容支持了他的观点。2017年6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条例的决定,删除托运回原籍的规定,并规定拒绝接受罚款的才予以扣留。

案例二:一些地方存在以“超生”为由来辞退处分职工的现象,2017年5月,4位学者联名提出审查建议,对地方性法规中关于“超生即辞退”的规定进行审查研究。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致函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建议对有关地方性法规中类似的控制措施和处罚处分处理规定作出修改,目前已有1个地方作出修改。

报告显示,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

对于问题法规,法律规定公民和组织都有权利提出审查建议。或许你的一封信,就能启动备案审查机制,纠正一部“问题法规”!

资料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于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已经设计了标准、简便的模板,其只需提供个人信息、相关规范性文件信息与审查建议理由即可,方便大家提起审查建议。(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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