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例组织驾考作弊案一审宣判

提供考试作弊设备 收取考生“服务费”

12月15日,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我省首例组织驾考作弊案在当阳宣判。

据了解,张某甲、张某乙商议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组织作弊,从中牟利。张某乙负责联系考生,张某甲为考生提供考试作弊设备,每名考生收取2000元“服务费”。2016年8月31日,驾考学员吴某某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未通过,便请张某乙帮助通过该科目考试。张某乙收取了吴某某2000元现金,随即联系了张某甲。2016年9月14日7时许,张某甲为吴某某提供了专用T恤、微型摄像机、隐形耳机等作弊设备,吴某某携带作弊设备进入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腾飞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当日9时许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案发后,张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12月7日,此案在当阳市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

要想拿到驾照,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否则就只能是马路杀手,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考生吴某某因为作弊,被交警部门取消了考试成绩,并被禁考一年。而张某甲、张某乙利用个别考生的这种投机取巧心理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作弊,收取他人费用,法院一审判处张某甲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张某乙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请所有人以此为戒,在考试中能够诚信答题、诚信考试,杜绝一切作弊。(三峡商报记者 冯婷 通讯员 姚华 李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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