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全省冬春救助暨因灾倒房重建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要求,要确保347万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确保倒损房屋群众春节前搬入新房。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多种自然灾害,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冬春期间,全省共有347万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需要救助。
省民政厅要求,2018年1月20日前,各地民政部门必须把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原则上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突出救助重点,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和倒房重建补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必须张榜公布。
会议还要求,加紧推进倒房重建工作,各地务必确保倒损房屋群众春节前搬入新房。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全省核定需重建对象4627户,已开工4217户,竣工2390户,开工率、竣工率分别为91.1%、51.6%。核定需修缮损坏房屋14306户,已开工14255万户,竣工13405万户。(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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