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将“并轨”,老百姓看病就医会有哪些变化呢?
城乡居民医保药品
目录增加到2923 种
三大目录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自费项目大幅减少,由原新农合药品899种、原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2626种,增加到2923 种,老百姓看病就医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精准扶贫困难人员
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根据新政策,精准扶贫困难人员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不用垫付住院押金。城乡居民医保对精准扶贫困难人员实行全员全额资助参保,实现贫困人员参保全覆盖。不仅取消了贫困人员住院起付线,还将贫困人员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起付线也由12000元降至5000元,降幅近60%。同时,对贫困人员在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进行兜底,分别达到90%、85%,加上大病保险、补充保险、民政救助,贫困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可达到90%以上。
截至目前,全市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住院53584人次,医疗总费用24685.37万元,基本医疗支付16765.49万元,大病保险支付906.32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4772.75万元,报销比例合计达91%,共为贫困户减轻医疗费负担6000多万元。
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
分别提高5%至10%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我市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提高5%至10%,分娩报销由200元提高到1200元,门诊统筹由200元提高到400元,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2万元。此外,自2018年度起,凡符合住院要求并由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入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门诊慢性病病种
由20种提高到35种
2018年,我市将门诊慢性病病种由20种提高到35种,待遇水平达到原来的2倍。我市还特别将参保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脑瘫、孤独症、苯丙酮尿症”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原新农合病种保障待遇也大幅提高,以恶性肿瘤为例,大多数县市区年定额1000元左右,按新政策将提高到4920元,提高了近5倍。
值得一提的是,整合前,慢性病就医必须在一个定点医疗机构,非本人慢门定点不能使用,而整合后,参保居民可以在所有具有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
新生儿出生当年
可免费参加医保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2018年起,新生儿只要其父母任何一方在我市城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出生当年可在我市城区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居民个人缴费每人180元
7类人员个人无需缴费
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参保对象,不受户籍限制。普通居民(含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每人180元。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每人100元。而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7类人员个人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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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医保保费你交了没?缴费最后期限调整至今年12月31日
11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召开的“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次年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特别提醒
可到社区集中缴费,也可选择农行缴费或手机下载湖北地税APP缴费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往年城乡居民医保未整合时,“新农合”2月28日前均可缴费,城乡医保整合后,缴费最后期限调整至12月31日,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民朋友们应尽快缴费,以免影响2018年医保待遇享受。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续保人员可到社区集中缴费,也可选择农行缴费或手机下载湖北地税APP缴费。值得注意的是,新参保人员必须到社区(村)办理参保手续后,才能通过以上三种途径缴费。
从2018年开始,市民卡将取代城乡居民医保卡
市人社局还特别提醒:从2018年开始,市民卡将取代城乡居民医保卡(新农合卡),参保居民需尽快在社区、学校、银行办理市民卡。办理市民卡过渡期间可用身份证代替市民卡进行看病就医等。另外,省内已经办理了社保卡的参保居民,可使用社保卡就医,不用重复办理。 (三峡日报 记者裴姝婧 通讯员黄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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