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霁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毫不走样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11月24日,全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迅速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并召开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两个改革实施方案。市委书记、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周霁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鲍清芬主持会议,市领导袁卫东、汪伟、刘建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出席会议。
周霁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改革的意义、目的、任务、重点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对全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主动对标看齐,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保证中央、省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毫不走样在宜昌落实落地。
周霁强调,要准确把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要明确改革目标, 以中央顶层设计为蓝图,严格落实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切实保障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要明确试点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实践,如期完成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要明确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做好检察机关有关机构、职能和人员的转隶工作,平稳过渡做好衔接,优化结构配好班子,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确保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周霁要求,要坚决扛起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责任,扣紧压实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迅速行动,按要求落实到位;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改革大局出发,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投身改革,确保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严明纪律贯穿始终,在试点期间,决不允许违反组织原则擅自行事,决不允许违反保密纪律随意扩散改革内容,决不允许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使干部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杜伟,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雷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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