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方案,决定11月底召开本次会议;审定了《关于召开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沙河综合整治工程占用部分永久性保护水域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布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名录(草案)的议案、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关于宜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主要经济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草案);听取了关于选聘中介机构参与预决算评审的报告(草案);审定了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和办理结果评价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跟踪检查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市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各评议工作组关于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定了“宜昌人大”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 肖敏 通讯员 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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