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下发《关于命名2017年度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的通知》,当阳草埠湖镇、宜都王家畈镇、远安鸣凤镇、枝江仙女镇荣膺省森林城镇称号,伍家岗区灵宝村、西陵区黑虎山村等75个村获省绿色示范乡村称号。
据介绍,获得“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称号的城镇和乡村,必须达到《湖北省森林城镇建设标准(试行)》与《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标准(试行)》的严格规定。其中,“湖北省森林城镇”要求符合“组织领导”“森林生态建设”“森林生态保护”共3大项15小项的标准。具体有“宣传工作到位,文明程度较高,居民对创建森林城镇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丰富义务植树形式,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等。(三峡日报 记者黄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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