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 2012至2014年退役军人未办理社保转移的请抓紧

宜昌市人社局提醒:2012至2014年期间退役到宜昌市城区,迄今尚未办理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人员,请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2012年以后退役军人返回地方,除选择自主择业、采取退休方式安置或退役时因伤残由国家供养等情况外,其他退役军人均须到户籍地(安置地)社保机构办理军人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不及时办理军人社保关系转移,转入地社保机构将无法认定其军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直接影响其养老待遇。为保障退役军人的社保权益,今年,我省对2012至2014年退役军人社保关系转移情况进行了全面筛查。经过前期多方联系,目前,我市城区已有600多名2012至2014年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但仍有120名退役军人因联系方式缺失至今没有办理。

办理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信息不是宜昌城区的,须携带城区户口簿原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数据光盘到市社保征稽局21-24号窗口办理接续手续。咨询电话:0717-675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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