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淘宝、支付宝放“大招”!这类用户将被销号!

日前,阿里巴巴对旗下淘宝、支付宝平台的服务协议进行了修改,对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更细致的界定,同时规定在淘宝、支付宝平台的非活跃用户在一定时间之后将会进行销号处理。

淘宝修改了平台服务协议,以下是部分内容:

【账户转让】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淘宝同意,并符合淘宝平台规则规定的用户账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您可进行账户的转让。您的账户一经转让,该账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淘宝平台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不活跃账户回收】如您的账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淘宝可回收您的账户,您的账户将不能再登录任一阿里平台,相应服务同时终止:

(一)未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二)连续六个月未用于登录任一阿里平台;

(三)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业务。

支付宝也修改了服务协议,以下是部分内容:

在会员号或账户中设置的昵称、头像、签名、留言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且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支付宝可能会取消您的昵称、头像、签名。

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会员号、账户或者支付宝登录名及密码,或您的手机或其他有关设备丢失时,请您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支付宝;您还可以向支付宝申请暂停或停止支付宝服务。支付宝会将前述情况同步给阿里网站,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在持续登录任一阿里网站时段结束时,请以正确步骤退出网站。 您理解支付宝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如支付宝未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您损失扩大的,支付宝将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但支付宝对采取行动之前已执行的指令不承担责任。

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为了防止资源占用,如您连续12个月未使用您的支付宝登录名或支付宝认可的其他方式登录过您的会员号或账户,支付宝会对该会员号或账户进行注销,您将不能再通过该支付宝登录名登录本网站或使用相关会员号或者账户。如该会员号或账户有关联的理财产品、待处理交易或余额,支付宝会协助您处理,请您按照支付宝提示的方式进行操作。如您自开立支付宝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主动交易,则向您重新核实身份之前,支付宝将有权暂停或者注销该支付宝账户。

若您为个人用户,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请您积极配合支付宝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且完成支付宝要求的相关身份验证:   

(1)您办理充值、收取或支付单笔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业务的;

(2)您名下全部支付宝账户项下30天内充值、收取及支付总金额累计人民币5 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3)您名下全部支付宝账户余额连续10天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      

(4)您使用支付宝服务买卖金融产品或服务的;

(5)您购买支付宝记名预付卡或办理记名预付卡充值的;  

(6)您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超过人民币1万元,或通过不记名预付卡为支付宝账户累计充值超过人民币1万的;   

(7)您要求变更身份信息或您身份信息已过有效期的;

(8)支付宝认为您的交易行为或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9)支付宝认为您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存在疑点或支付宝在向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认为您已经提供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存在疑点的;    

(10)支付宝认为应核对或留存您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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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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