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主动解决落户和服务 让流动人口更有归属感

8月22日,在宜昌一企业上班的技术工杨某,在高新区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向户籍民警递交了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办理了落户申请手续。

近年来,市公安局主动解决流动人口落户难题,增强了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降低门槛,让流动人口落户

市公安局以实现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执行政策最彻底、落户条件最宽松、出台措施最具体、居民群众最欢迎的工作目标为首要任务,使更多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

在全省率先出台“租房落户”政策,凡持居住证在城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在市场上承租在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的人员及家属均可落户。

在放开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先落户、后就业”基础上,全面放开“技术工人落户”限制,技术工人提交高中、技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技能等级证书,均可来宜落户。

企业人才落户“零门槛”。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实,凡在城区进行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并纳税的企业,可单独设立企业集体户;引进的人才可在企业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符合国家税费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放宽购房“入住未办证落户”。对当事人购买商品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购买房屋的不动产销售全额发票、《购房合同》,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可申请举家来宜落户。

主动服务,增强城乡融合度

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实行“一对一”、“面对面”关心农民工子女。对1.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关爱帮扶,动员邻里乡亲关爱邻里孩子,确保农民工子女学业陪读、情感陪护、生活陪伴、人格培养等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子女免遭不法侵害。

2016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跨市、跨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工作。市公安局制定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宣传提纲》,在全市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分别公布异地受理点位置、服务电话、工作流程、所需手续、注意事项等,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领证、合法用证。

主动开展办证、送证上门服务,对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实行社区受理,送证上门。通过推进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居住管理暂行办法》,将流动人口就业培训、子女入学入托、卫生防疫、计生服务等权益融入居住证制度之中,增强了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三峡日报 记者 龚昌俊 通讯员 杜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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