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户口注销 民警帮寻“身份证明”解19年遗留问题

2月27日,在水陆公交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帮助下,一群众19年前户口遗留问题终得解决,其亲属领到了万余元抚恤金。

据水上派出所负责人介绍,原长江航道分局船队职工刘某于1998年去世,其户口于2000年8月17日在水陆公交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注销。刘某去世后,单位给其遗孀每月发放抚恤金,以刘某的名字设立了账户。后来,银行实行实名制,其家属就无法领取这笔资金了。

今年2月下旬,刘某的儿子刘某某来到水上派出所,称其多年前到银行去帮母亲领取父亲的抚恤金时,因无父亲的身份证件,银行不予支取,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民警询问得知,刘某去世后,其亲属将其身份证件、衣物等均按习俗焚烧,而原单位已无存根,如果没有刘某的身份证明,目前已累积有万余元抚恤金无法取出。

因年代久远,当时档案管理也不是计算机录入操作,要立马找出原始记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此,社区民警肖常富放下手头工作,全力投入到寻访工作中,他先到刘某原来的单位核实其身份情况,又在曾经接管户口管理工作的民警孟祥金的帮助下,将20年前的老档案找出,并逐一翻阅查找,终于找到刘某的注销户口档案存根,并开具了刘某的身份证明。

2月27日上午,刘某某带着派出所开具的其父亲的身份证明,终于在银行领取了万余元抚恤金。刘某某专门给民警肖常富打来电话,感谢他解决了大难题。(三峡日报 记者龚昌俊、通讯员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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