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去年6月8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进城购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民工,今年12月31日前可申报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
哪些农民工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呢?据市财政局副局长李仁贵介绍,具体补贴对象为:具有农村居民户籍(配偶方同为农村居民户籍),在宜昌市城区范围内从事具体固定工作的劳动者。
补贴范围和适用时间: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建成区范围购房的农民工。购房补贴优惠政策适用于2016年6月8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签订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时间)在市城区购买家庭首套且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农民工。
补贴程序及申报资料: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农民工可持《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原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证明(购房网签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于今年12月31日前到沿江大道129号市房屋交易中心申报补贴。
李仁贵表示,去年6月以来,我市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供需结构保持在合理范围,今年6月30日后不再继续执行补贴政策。(三峡日报 记者李鹏飞、熊东华,通讯员吴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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