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宜昌市司法局召开2017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会议印发宜司发﹝2017﹞2号文件,猇亭区司法局再次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这是猇亭区司法局连续四年蝉联该项荣誉。与此同时,该局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2016年,猇亭区司法行政系统在猇亭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职能、提升形象的工作理念,实现了“十三五”司法行政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良好开局。“七五”普法立足新起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宜昌)推进会提供了参观学习现场,树立了样板和标杆。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件、法律援助事项1164件,为困难弱势人群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超额完成市局下达任务。在完善“一居(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会同区教育局出台《猇亭区教育系统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为全区所有教育机构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全市率先实现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建立“四项制度”(动态分析制度、信息报备制度、信息互联互通制度、政治身份和职业信息排查制度)和试行“四统一”工作模式(统一开展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25起,法院采纳25起,采信率达100%;统一入(解)矫宣告及训诫谈话31人次;统一严管阶段13人次;统一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3次),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2016年,区普法工作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区司法局先后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所辖的三雄律师事务所被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所”、诚成法律服务所被表彰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考评第一名;1名干警被评为“宜昌楷模”、1名党员被表彰为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干部被表彰为全区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
(作者:邓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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