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应知应会“文明大礼包”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4、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5、大力弘扬和传承“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6、自觉遵守《宜昌市市民文明公约》:要爱国爱乡;要诚实坦荡;要爱岗敬业;要遵纪守法;要敬老爱亲;要热心公益;要讲究卫生;要保护环境;要崇尚科学;要举止文明。不随地吐痰;不粗言秽语;不乱扔乱倒;不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穿马路;不染黄赌毒;不损坏公物;不铺张浪费。

7、爱护公共环境:(1)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2)不在禁烟场所吸烟;(3)不损坏公共设施。

8、遵守公共秩序:(1)驾驶机动车要遵守交通规章,不闯红灯,不与行人争道;(2)走路或骑自行车时要走斑马线、过街通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3)乘车时要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礼让特殊人群,不争抢座位;(4)不乱晾晒、不乱搭建、不乱堆放、不乱泼污水、不违规出摊经营;(5)依次排队购票、购物、办理事务等,保持间距不插队。

9、注重文明观赏:(1)按时入退,不迟到早退;(2)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3)静心观赏,不高谈阔论;(4)及时给予表演者掌声鼓励,不起哄喝倒彩;(5)观赛时要为比赛双方加油。

10、注重文明旅游:(1)不损坏花草树木;(2)不攀爬、不涂刻文物;(3)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11、注重文明交往:(1)着装要整洁,举止要得体,言语要文明;(2)得到别人帮助(服务)时表达谢意;(3)要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地回答陌生人的问询。

12、热心公益服务:(1)积极参与关爱孤残、支援灾区、种绿护绿、无偿献血等活动;(2)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13、对我市近年涌现的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等先进典型人物要耳熟能详:比如:“拥军慈母”罗长姐、“当代雷锋”李广佳、“好家风传人”罗必炎、“退休县官”罗官章、“信义孝子”李元成、“热血哨兵”吕俊峰、“偿债野人”李国楚、“师德楷模”郑琦、“宜昌海迪”李玉洁、“信义天使”刘发英等。

14、熟知宜昌城市精神:开放包容、务实创新、文明诚信。

15、积极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比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各地举办的以传承相关节日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各种节庆文化活动。

16、注重“文明餐饮”:倡导绿色消费,文明进餐,节俭惜福,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带走;不大声喧哗、不酗酒、不吸烟。

17、熟知“志愿服务理念”: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18、熟知“志愿服务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19、熟知“学雷锋日”:每年3月5日。

20、熟知“国际志愿人员日”:每年12月5日。

21、常用文明用语:你好、麻烦您、对不起、请坐、请问、请讲、请转告、没关系。

22、经常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即由社区组织的“邻里守望”(包括清洁家园、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文明引导和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23、时时处处文明:文明说话、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乘车、文明餐饮、文明上网、文明观赏、文明购物等。

24、注重节俭养德: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低碳生活。

25、“诚信宜昌”建设主要活动:一年一度的“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不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活动;行业“诚信为民”公开承诺活动。

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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