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幢高楼都要设“消防楼长”
8月10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市领导刘伟玲在宜昌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教训;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高层建筑全寿命期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标看齐、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消防工作责任感;要严把审核验收关、全面排查存量隐患,特别要推动建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长效机制,每幢高层建筑都要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楼长”,组建微型消防站,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定期维护保养、宣传教育培训;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切实提高综合治理执行力,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三峡日报 记者齐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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