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宜召开

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8月10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我市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最高法院、省委部署要求,研究安排下半年全省法院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市委书记周霁在城区会见了李静一行。

周霁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人民,向全省法院系统长期以来对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各方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法律是定分止争、安民兴邦的治国重器, 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选择在宜昌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是对宜昌的信任,也是对宜昌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鞭策和鼓舞。希望省法院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宜昌发展,助力宜昌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宜昌将以此次会议召开为契机,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好经验、好做法,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法治宜昌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上,武汉中院、黄石中院、宜昌中院、咸宁中院、恩施中院、汉江中院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始终把审判执行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促进提升司法公信。要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要继续坚持重心下移,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要继续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受理各类案件423309件,审、执结250131件,同比分别上升13.73%和19.67%,结案增幅高于收案增幅近6个百分点,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近年来,宜昌中院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司法人事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各项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政法队伍建设调研联系点。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平均审执周期缩短12天,2016年全市法院结案率位列全省第一。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刘红洲在会上致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刘建新参加会见。(三峡广电 三峡日报 记者雷鹏程、裴姝婧,通讯员石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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