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

7月26日,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暨监察体制改革研讨会精神,听取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会议强调,当前,部分地方和部门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还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情况,务必保持高度警醒。对于还没有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一定要举一反三、迅即整改、逐条整改、源头整改、科学整改、系统整改,以对宜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全面彻底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要再细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找准症结、精准施策,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再加力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处的查处。要再添措施,统筹抓好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生态环境修复,让天更蓝、让水更清,满足人民群众既要温饱也要环保、既要小康也要健康的新期待。

会议认为,《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是落实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制度利器。《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标本兼治。各级党委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条例》和《意见》的学习贯彻,把中央的最新部署要求传达贯彻到基层。市县两级巡察机构要根据《条例》和《意见》的新精神新要求,抓紧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制订巡察工作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要按照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对近期部分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抓好项目建设、文明创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灾后重建、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三峡日报 记者雷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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