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通报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典型案例

14日,宜昌市纪委对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这4起典型案例包括:

1、宜都松木坪镇庙河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以忠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2015年8月22日至23日,刘以忠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接受礼金163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当阳王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曹敏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2015年8月16日,曹敏借其岳父70岁生日之机,违规为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471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长阳大堰乡赵家堰村党总支委员、治调主任王卫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2016年8月14日,王卫利用该村小学操场,违规为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233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秭归郭家坝镇荒口坪村二组组长袁学安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2016年8月26日,袁学安在明知严禁操办“升学宴”纪律规定,且在村“两委”干部反复提醒下,仍然在家中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45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昌市纪委强调,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升学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执行省纪委“五个禁止”的规定和要求,即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湖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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