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对宜昌中孚化工公司环保问题整改中有关部门及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经查,在对宜昌中孚化工公司环保问题开展整改工作过程中,夷陵区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擅自脱岗、履行职责不到位。夷陵区监察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区住建局质安站副站长李淼、鸦鹊岭镇规划所副所长易兵给予批评教育的问责处理;夷陵区住建局对检测站工作人员何宇、华辰监理技术人员陈萍给予批评教育的问责处理,对鸦鹊岭镇污水处理厂厂长李家锋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夷陵区监察局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区住建局副局长高贵祥给予批评教育的问责处理;夷陵区政府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光林进行工作约谈,并对区住建局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的问责处理。
通报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觉悟和“四个意识”的严肃考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对照整改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和责任层级,按照“时间表”和“施工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扑下身子,认真查找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整改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三峡日报 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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