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教育局现场答疑解惑 高中依据成绩、志愿择优录取

中招工作关系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昨日的中招咨询会上,部分考生和家长对政策还存在一些疑问。针对咨询的热点问题,市教育局现场进行了详尽、准确的解答。

通高中志愿怎样填报

问: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志愿该怎样填报,招生学校改怎样录取?

答:根据国家、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宜昌市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改革相关要求,2017年起,我市将取消普通高中录取批次,所有高中同一批次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多个志愿,每个志愿顺序由考生自己确定,一般分数在录取线以上的考生都会被一所学校录取。

录取按照“依据成绩,按照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只要考生填报有某校志愿且分数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就一定会被学校录取,有些学校宣称“只有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才能录取”的说法是一种误导。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问: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经批准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的类别有:夷陵中学华萌生,市一中阳光生,葛洲坝中学励志生,夷陵中学飞苗生,宜昌市二中(人文特长)、三峡艺术高中(艺术特长)、宜昌外国语高中(外语特长)、宜昌市七中(科技特长)四所学校自主招生、各民办高中学校等。其它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

“省示范”分配生怎样录取

问:今年我市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怎样录取?

答:分配生招生是分初中学校进行。举例如下:在某初中学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进行中考成绩排序,一部分考生因中考成绩和志愿达到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录取线要求而被录取,剩下排序考生中根据该校分配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为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线下40分,直至完成计划,不能完成的计划调整为统招计划面向城区招生。

考生可以填报多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分配生志愿。市教育局根据这所学校的分配生计划、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考成绩情况进行录取工作。

特殊考生如何报考

问:城区学校的考生,户籍在县市区,能填报县市区高中吗?

答:原则上不可以。

需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的考生,应在中考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然后参加县市区高中录取。在城区参加中考的考生,如确需报考县市区高中学校,要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开始前报市教育局批准。

民办高中怎样招生

问:今年民办高中怎样招生?

答: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录取考生必须执行当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此分数。

民办高中由全市集中统一录取,各民办高中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可以继续征集志愿录取,但不得突破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三峡商报 记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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