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就业创业,根据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开展对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介绍,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省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创业地申请,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该文件对“毕业学年”、“小型微型企业”都有严格的界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可持申请材料,向创业地(灵活就业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程序后抽查拨付。(三峡商报 记者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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