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肖家巷菜市场个体户钱某因未按照西陵区食药监局的要求整改“三防三戴”(防尘、防鼠、防蝇,戴帽子、口罩、手套),接到了该局开出的我市今年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以来拒不整改“三防三戴”的首张罚单。钱某对该罚单无异议,在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迅速缴纳了罚款,并保证吸取教训今后严格落实。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应具备相应的防尘、防鼠、防(蝇)虫害等设备设施。前期,该局向食品经营者发布规范“三防三戴”公告的同时,还免费配发了相应装备,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仍拒绝整改落实的,就有可能受到食药部门的处罚。(三峡日报 记者吴双、通讯员张才)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