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夷陵区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正式成立,这是我市首个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的环保警察队伍,也是该区实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后,打出生态建设的又一记“重拳”。
夷陵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宜昌水源保护地和三峡坝库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区,生态责任重大。然而遇到企业偷排等环境污染问题时,由于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向公安部门移交,环境监管面临调查取证难、处置处罚难的尴尬境地。该区着眼于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探索“环保+公安”的生态监管治理新模式,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着力破解这一难题。
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为充实壮大环保执法队伍,该区成立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明确大队行政编制12名,高配正科级大队长和教导员各一名,同时各乡镇派出所明确1名警察为环保警察,各乡镇派出所在环境保护警察大队的指导下开展环保执法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警察大队重点聚焦辖区内污染、破坏环境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并对涉嫌阻挠、妨碍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案件进行侦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强大震慑。
据悉,自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夷陵区推出生态治理攻坚行动,在全省率先试点“河长制”,区、乡、村、户“四级河长”806人,管护32条中小河流、河道1790公里,量身定制“一河一策”,统筹推进“河岸共治”,先后关停了21处长江干线非法砂码头,取缔了黄柏河沿岸砂码头16个,以铁腕魄力推进了中孚化工等一批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覆盖。
为守牢生态发展底线,该区8个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被否决,32个可能引起污染的项目未被受理或暂缓审批,夷陵区的坚守不仅换来了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更是成为经济发展的“生态加分项”:截至5月底,夷陵实现规模工业产值492亿元,同比增长15%。(三峡日报 记者黄善国、皮亚捷,通讯员朱永杰、曹晖、杜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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