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伍家岗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办会上获悉,为该区进一步增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打造基层创建达标示范点,并结合辖区各单位在结合文明创建中的具体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评分细则。
据了解,评分细则共25项66类380条达标标准,每条1分,总共380分。由各督导组和部分职能部门对各街道创建达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方式为扣分制,同一达标任务多处未完成的,累计扣分。
根据要求,各督导组、各评分职能部门于每周四上午10点前,将各组、各单位评分汇总表交区文明办。区文明办汇总各督导组、各职能部门扣分项目,列出整改问题清单督办通报,下发至各责任单位。
该区把市、区级督办通报的内容列入当周评分重点内容,市级通报一条扣1分,市、区级通报未整改落实到位的,每一条扣3分;在市级主要媒体、主要版面上刊发的正面工作宣传、典型宣传、经验宣传,每一条加2分。扣分项和加分项可以逐条累加。根据测评总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各街道根据评分细则,列出所辖社区、村创建达标排名,并于每周四上午10点前,将社区、村创建达标排名情况报区文明办。根据各街乡创建达标分数和各街乡报送的社区村排名情况,列出排名名单,经区文明委审核后公开发布。
根据评分细则,每周排名最后的街道、社区、村将被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由该单位向区文明委作出书面说明;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由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三峡日报 见习记者何冠英、通讯员陈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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