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暨职称工作会上获悉,我市对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多个重大举措进行了明确,我市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今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医古文、古汉语参照执行。
在国家规定离岗创新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技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基础上,凡在宜昌市创新创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技人员可延长至5年的保留人事关系。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停发工资,但正常调整档案工资;并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等。
从今年起,向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下放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以及其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权。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和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仍按去年规则进行。同时,继续开展从教30年及以上乡村教师晋升一级教师专项评审。
我市将选择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明确将“基卫高”政策适用范围扩展至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我市乡镇、社区“基卫高”职称制度改革的经验,统一开展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三峡日报 记者裴姝婧、见习记者田小春、通讯员黄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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