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5月31日下午,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秘书长杜伟等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宜昌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程(草案)及日程(草案)的说明,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以上有关草案、报告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或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汪伟作的关于提请本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免职议案的说明。本次会议部分拟任人选在会上作拟任职发言。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洪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雷鹏程、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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