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宜昌市首批13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合影。
图:宜昌市副市长王应华为获评正高级教师颁发证书。
图:首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证书。
5月23日,宜昌市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在市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座谈会,为宜昌市首批13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颁发证书,授予荣誉。这意味着,宜昌市中小学也有“教授”了!
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改革的一大亮点和突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对应高校科研单位的教授、研究员级别。
据悉,中小学教师正高职数由国家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湖北省一次性下达到各市州和相关部门。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根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宜昌本次产生的首批正高级教师主要来自普通中小学、教育科研院所、职教中心,分布在中学、小学、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各学段,大多数长期奋战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学段、学科代表性强。
宜昌市副市长王应华表示,首批认定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是经过层层推荐评审出来的宜昌中小学教师的优秀代表,希望他们要有忠诚教育、为国育才的理念,有以生为本、诲人不倦的育人情怀和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引领责任,努力培育更多教书育人的模范、专家和带头人,为带动形成宜昌市中小学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贡献力量。(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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