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2017年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5月22日,西陵区召开2017年环境保护委员全体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西陵区2016年环保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任蔚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登华、区政协副主席蔡道国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黄华主持会议。

西陵区2017年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2017年,西陵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6年下降5%、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4%;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6年下降2.8%、2.8%。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2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以上。水环境质量较2016年有一定改善,沙河村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生态环境指数处于“良好”区间,保持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2017年,西陵区环境保护工作将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做好完善环境保护共治体,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生态市民”建设等方面工作。

任蔚同志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提要求

任蔚同志强调,要深化认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层层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做好责任再分解,突出痕迹管理;完善全区环境保护共治体系,着力解决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噪音、黑臭水体、征收现场、建筑工地、沙河污水治理、企业环境污染、汽车修理行业、固体废弃物、养殖场等环境治理难点问题。

黄华同志代表区政府与环委会重点单位签订责任书

会议下发了《西陵区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西陵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保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属地主题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

全区环保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辖区企业代表参加会议。(通讯员胡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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