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工伤住院食宿费补助标准发布 伙食补助每天15元

记者16日获悉,宜昌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据介绍,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另外,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从统筹地区至治疗所在地区的交通费,按照火车硬卧或动车(高铁)二等座价格标准据实报销;该区间未开通铁路客运的,按照长途公路客运标准据实报销;特殊情况经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乘坐航空交通工具,按经济舱标准据实报销。

入院前的待床期,可报销不超过3天(含3天)的食宿费用,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住宿标准最高不超过每天150元,凭发票据实报销,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的住宿费不得重复报销。每次住院只能报销一次往返的交通费。

据介绍,该标准7月1日起执行。如若政策执行过程中,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峡商报 记者 梅妮 通讯员 黄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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