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首次将社会救助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近日,宜昌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县市区2017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责任书》,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实现了民政重点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的新突破。

全市13个县市区2017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责任书中,社会救助工作纳为“四个全面”基础目标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项,具体指标要求为: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率100%,动态管理对象核查率100%,社会救助对象公开公示率100%;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资金足额按时发放率100%;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设置率100%;2017年“平安工程”建设项目总量不低于20%,“冬暖工程”10月底前全面完成;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救助确保“五有”;农房保险覆盖面达到60%。(三峡商报 记者王凌云、通讯员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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