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金融机构签六项承诺 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宜昌示范

5月5日,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对外发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宜昌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全市2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把手”共同签署《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承诺书》,宣布共同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宜昌示范区,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档升级。

据介绍,为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人行宜昌市中支率先提出创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并迅速行动,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指引,加强与地方党政沟通和对金融机构的动员,分解落实创建责任和任务。而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小微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为提高他们参与示范区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人行宜昌市中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经营理念、机构功能、体制机制、服务模式等各方面进行自我完善和升级改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迅速达成共识,就参与小微企业示范区建设作出六项公开承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示范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层层负责制,按照创建指引要求,开展机构、制度、模式、产品“四维度”立体创新,创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宜昌品牌。

二是对小微企业敞开金融服务大门。在市级银行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有机构、有标识、有资源、有任务、有考核”。建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示范点”,达到“六有”标准:有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功能;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标识;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内容、流程、标准、承诺等公示;有小微企业融资咨询专柜、人员、资料;有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有小微企业融资辅导教室、专栏及现场讲解;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果展示。所有的银行网点都开展小微企业信贷咨询工作,有咨询专柜、有柜台标识、有宣传资料、有咨询人员。所有能够办理贷款的机构都标识“小微企业贷款直通站”,随时受理小微企业贷款。

三是落实“六单”信贷管理要求。大胆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创新,对小微企业单独配置信贷资源,单独设立审批通道,单独设立授信条件,单独建立评级授信体系;对小微企业信贷单独实施考核激励,单独实行核销管理。

四是大力培育小微企业信贷主体。依托商圈、供应链、园区、产业集群,推广“合作社+金融”“协会+金融”“企业主管部门+金融”合作模式,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辅导培训,最大限度消除银企信息不对称,批量培植小微企业信贷主体。

五是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抓紧建设、完善、推广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支付结算、财务诊断、融资等全方位专业服务,显著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六是全面、真实完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2017年实现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增长20%、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20%的目标。(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覃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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