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峡坝区非法放飞无人机拍照录像 一游客被处以行政警告

宜昌市公安局三峡坝区分局5日通报,一名男子因在三峡坝区非法放飞无人机进行拍照、录像,被警方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4月29日中午,三峡坝区分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在三峡坝区平湖大道及换乘中心停车场三峡枢纽空域安全保卫区内,将无人机两次升空,进行拍照、录像。民警出警,将嫌疑人牛某传唤到公安机关。随后,民警删除了牛某无人机所拍摄的全部内容。据办案民警介绍,牛某与同学6人一起到三峡坝区旅游,并预订了到神农架等地旅游的房间、门票。考虑到牛某的特殊情况,在取证后,经请示,民警允许其先去神农架,待其返回后再接受处罚。5月1日,牛某来到派出所接受了处罚。(三峡日报 通讯员陈丘平、郭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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