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沿长江化工用地管理实行“两停一审”

云上宜昌消息(记者荣飞,通讯员卢志亮、张强)近日,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自4月26日起,对宜昌市沿长江化工用地管理实行“两停一审”。

通知要求,暂停受理长江沿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及新增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暂停长江沿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项目新供地,已批未供或已发布出让公告尚未成交的,要暂停供地和中止出让公告,已供未用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对长江流经沿线所涉及的宜都、枝江及猇亭三市(区)境内所有土地管理类业务,应当先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办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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