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发布八条禁令 严查五一端午违纪行为

五一临近。4月27日,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通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 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 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 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 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 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 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违规举办节日庆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违规财务报销等检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检查、同步报道;充分运用公安交管“天眼系统”、公车卫星定位系统、税务发票管理系统、婚丧喜庆事项报告资料等,发现、甄别违纪违规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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