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中的“贷款展期”作出优化调整。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减轻还款压力。展期后,总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所谓贷款展期,就是把原本约定的还款年限拉长。每月的还款金额会相应下降,从而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据悉,申请展期须满足:已正常还款满1年、无逾期欠款、剩余还款期数超12个月、贷款余额不低于1万元且账户状态正常等条件。可展期次同时与最长贷款年限、主借款人年龄、房屋房龄相关。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了一个测算实例。以首套公积金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15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展期前,每月还款额为4029.04元。正常还款满一年后申请展期,将总贷款期限拉长到30年(剩余贷款期限相应延长到29年),每月还款额下降至约2321.13元,每月少还约1707.91元。
借款人在办理展期降低月供之后,如果后续还款能力恢复,仍然可以再申请贷款缩期,即缩短还款年限。(记者王晶晶、通讯员石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