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宜昌市农业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14980个,其中,农民合作社6130个(家),家庭农场2360个,各类专业大户5050个,农业企业1440个(家)。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系列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项目建设、财政补贴、融资贷款等多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办法。各地在农业项目安排上向经营主体实行倾斜,去年全市仅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建设项目达120多个,资金总额6350万元。
为使经营主体规范发展有章可循,各地经管部门制发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管理规范文本,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经营服务、财务核算、内部管理、技术培训等规章制度。着力提升发展经营主体质量,2015年以来,我市启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年活动。市级财政农业切块项目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重点龙头企业、“十佳百强”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等创建评选活动,推进了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三峡日报 记者揭兴伟、通讯员方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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