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3月环境质量月报。3月,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天。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3月,中心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为90.3%,较上年同期上升6.4个百分点。13个县市区及宜昌高新区优良天数比例均值为92.4%,较上年同期上升5.2%。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五峰、兴山、远安、长阳、点军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1至3月,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5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7.8%,较上年同期上升2.2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值为7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值为56微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04微克/立方米,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14.9%、8.2%、5.5%。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29个国省控断面优良率96.6%。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记者杨婧、通讯员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