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本网讯(通讯员区人大办)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4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17名市、区人大代表,先后到区污水处理厂、三峡制药公司等实地查看,还认真听取了5个乡镇街办、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局等相关单位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人大代表认为,《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及环保、农林水、住建等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该法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在5个方面:一是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工业废水治理有待加强。三是农村禽畜养殖污染没彻底得到治理。四是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利用率有待提高。五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检查组针对存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与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水污染防治法》,通过抓好学习宣传,使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下来的工作思路,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水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对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做好对不落实环保措施、不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企业的监管。三是要加大对禽畜养殖场的整治力度,开展禽畜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四是要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监测和监察,及时掌握水质的变化情况,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同时,要在饮用水水源地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以生态治理手段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五是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建立和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环保问题的联动机制,使相关部门在查处环保违法行为过程中能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共担责任。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怀炳,副主任肖文金、彭伏林等领导参加了检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谭家军,区人大各委办、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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